第466章 去处-《我在印度当老爷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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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前面那两张,是本周追捕的通缉犯,”巴鲁姆说,“那两个人是恐怖分子,来自克伸米尔。”

    “他们干了什么?”

    “他们炸了一所学校,死了八个孩子。”

    “那这个家伙呢?留着胡子的这个家伙呢?”他用右手指关节敲了敲巴鲁姆的照片。

    “是他抓住了那两个恐怖分子。”

    “他怎么抓住他们的?”

    为了装出一副正在阅读墙上文字的假象,巴鲁姆眯起眼睛望着那两张告示,嘴唇还装模作样地动了动。

    他看懂个屁,他也是文盲,但这不影响他一本正经的胡诌。

    “这家伙是个司机。这上面说他当时在开车,这两个恐怖分子走到了他的面前。”

    “然后呢?”

    “这上面说他假装不知道他们是恐怖分子,用车载着他们在德里转悠。然后,他在一个暗处停下车,砸碎一个酒瓶,用破酒瓶割断了他们的脖子。”巴鲁姆用拇指做了个砍脖子的动作。

    “什么样的酒瓶?”

    “装英国烈酒的瓶子,通常都很结实。”

    “我知道,”他说,“我以前每礼拜五都要去英国烈酒店帮主人买酒,他喜欢斯米尔夫。”

    “是斯米尔诺夫。”巴鲁姆纠正道,可那人根本没在听,他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告示上的照片。

    突然,他把手搁在了巴鲁姆的肩膀上。

    “你知道告示上这个人像谁吗?”

    “像谁?”巴鲁姆眯起眼睛。

    他咧嘴一笑。

    “像我。”

    巴鲁姆看看他的脸,又看看那照片。

    “还真是的。”他说着拍了拍对方的背。

    那张通缉令上的照片,有一半的印度男人都对的上号。

    “嫌疑人最后一次出现时身着蓝色格子涤纶衬衫、橙色涤纶长裤,脚穿栗色凉鞋…”

    瞧瞧这描述,几乎就是大街上印度年轻人的真实写照。

    太多了,太普通了,警察只会这样写。

    通缉令上面还附有一张照片,是警局那老掉牙的印刷机印制的,模糊不清,黑乎乎的难以分辨。

    布告张贴在火车站勉强可以辨认出照片里的人脸,依稀看出那是张面孔瘦瘦的,长了一对金鱼眼,唇上留着粗短的胡子。

    半数印度男人的面貌特征都和这个照片相符,包括刚刚看热闹的那个男人。

    巴鲁姆为那个可怜的文盲感到难过,尽管他自己也不识什么字。

    但这就是他们这些文盲的生活,在无数个火车站像这样,被陌生人奚落和哄骗。

    于是,他先给那人买了杯茶,然后才回到火车上。

    巴鲁姆不是政治家,也不是国会议员,没法在杀人之后若无其事地继续生活。

    他辗转多地,在抵达班加罗尔四个星期后,才慢慢平静下来。

    他在那一个月里,天天干着相同的事。交了五百卢比押金后,就在火车站附近一家破旧的小旅馆住了下来。

    他每天早晨八点钟出门,拎着满满一包现金转悠四个小时,然后再回去吃午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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